居住正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可以报名参加本市春季*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安排和招生录取等,2017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条件,依照本市高等学校春季*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即,随迁子女暂时不能在津参加*,只能本市春季*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如果还未取得本市常住户kou,天津人才引进落户,居住正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人才引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安排和招生录取等,依照本市中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天津人才引进条件,由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审核。
国家人事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规定:从2004年起,该项考试认证涉及的专业级别和类别不再进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职称以考代评。初、中、高级分别对应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相关部门部颁发,终身有效。
具有大学*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津具**下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